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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日热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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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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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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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城到偏北方的城市那年,项浩宇记得自己应该还没满11岁。

        他是单亲家庭,母亲因病去世得早,一直被奶奶抚养长大。父亲是维和部队的特殊军人,两人也是聚少离多。

        最后一次听见父亲的消息,是一个暑假的午后。
        五个穿着便衣的男人到他家里,虽然看着普普通通,但个个身量挺拔如松。他们和项奶奶谈了没多久,奶奶抱着他开始痛哭。

        在老人断断续续的哽咽中,项浩宇好像明白了。
        父亲再也不会回来,而他可能要被接到城里的大家族里去生活。

        他没听错,是路父为救项父牺牲,只是两人都没从那场国际恐怖袭击中挺过来。
        两人是要好的战友,在路父的遗书中特地提到过。若发生不测,希望家里人能帮助照拂项家那个孩子。

        路家家大业大,把一个小县城的孩子领出来收养也不是什么大事。
        但从一开始,项浩宇就知道他欠着路家了。        

        路家派人来接他那天,是个大阴天。
        过了父亲头七,奶奶哭肿了眼。送他上车时叮嘱他要好好听话,既然有去到大城市继续念书的机会就要更认真学习,长大后把这份恩情回报给路家。

        小镇孩子到一线城市富贵人家的局促感在第一天开车门时就表现得淋漓尽致,自动化的劳斯莱斯车门让他要推开的手僵在原地。
        车停在一栋别墅楼门口,这块园林区放眼看去全是林立的高楼大厦,每一户都装修得极为奢华贵气。

        ———“他真的好黑啊!而且很瘦很小。”
        不远处传来一个小女孩毫不掩饰的惊呼声,身材有点微胖。穿着蓬蓬的粉色公主裙,两边的双马尾发箍上都各自绑着珍珠点缀的蝴蝶结。

        边上的精致妇人佯装生气地打了一下她的手,用眼神嗔怪地瞪她一眼:“小鹿,不可以这么没礼貌。”

        “知道啦。”小女孩用着软乎乎的嗓音,乖乖点头。把目光又放在他身上,走上前牵过他的手,“我叫路鹿,小鹿的鹿。哥哥,你是项伯伯的儿子吗?”

        少年错愕地点点头,耳根一下燥得红透了,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
        刚进来倒是连招呼也不敢打了,低着脑袋看向两个牵在一起的手。女孩的手白嫩软滑,和他这种常年在外面野的孩子一点也不一样。

        偏偏路鹿没注意这么多,拉着他的手往屋子里走:“你真的好瘦啊,我江辙哥和你一样大,他好像都比你高一个头啦。而且我都和你一样高……”
        少年更羞赧了,嗫嚅着不说话。

        女孩单纯没心眼,说话直来直往。
        但家教修养很好,看见他尴尬的样子立马懊恼地打了下自己的嘴巴,拍拍他的手:“不过没关系,我家有很多肉!一定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长得超级高,和我爸爸一样高!”

        路母回头瞧见保姆阿姨走出来把人迎进去,看向一同下车的助理:“就是这个孩子?”
        助理点点头:“是,这是他奶奶托我给您的东西。”

        一块用红色塑料袋子包裹的黑白格手帕,手帕裹了好几层。打开后,是个成色并不算上品的翡翠镯子。
        可以看出来,这已经是老人最好的东西了。

        助理看着那只镯子,有些心酸地开口:“他家里那个老人身体也不好,问过当地医生,说是没几年了。”

        “缺钱送钱,缺药送药吧。”路母叹口气。
        董事会急着召开,她手上的股份又多了一笔。如今钱当然不是问题,可她也只能为亡夫做这些了。
        ……

        项浩宇觉得,这个家庭的女主人好像不是很喜欢他。
        她年轻漂亮,比镇上那些三十余岁的女人都要金贵。可她总是无缘无故地坐在客厅发呆,偶尔也会盯着自己看,眼神总是很哀伤。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路母发觉到他的无所适从。
        要求他跟着路鹿一样认识路家的亲友,也在他面前自称妈妈。

        项浩宇慢慢把自己融进这个家,有了清晰的认知。
        他有两个最亲的家人了:妈妈是路夫人,妹妹叫路鹿。

        后来路母带着他们从作为她新房的别墅楼搬回了大院里。
        她不常在家呆着,因为要去公司和叔伯们共事,还要照顾家里那位常年在医院重症病房的母亲。

        富人家有人生病总归是要比穷人家好受点,有最好的医疗设备和足够的资金支撑老人在上万一晚的病房里耗着。

        大院里倒是有不少同龄的孩子,项浩宇经常跟着一个叫江辙的男孩一块儿玩。斗蛐蛐、去古玩市场开原石、打球溜冰……
        很简单,每个圈子有新人加入时总会有排外现象。乡巴佬、穷酸小子,都能是项浩宇的代名词。

        但这哥们儿从不这样叫他,江辙这人潇洒干脆。
        话不多,从小就长得招女孩稀罕。每回开口都是吊儿郎当的懒散样,相处起来也舒服。

        哪怕是对着外面捡垃圾的老头,江辙也没有半点公子哥的优越心理。
        项浩宇觉得和他做朋友这些年,对后来自己自卑内敛性格的变化也有很大帮助。

        其实五六年级的事,项浩宇已经记不太清了,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路鹿过生日,家里来了很多人。
        麻将桌前围了很多客人,给妹妹送着贵气又高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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